关于印发《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2023-08-03 21:27
更新时间:2022-11-23 23:26作者:湖南教育考试院
根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号)相关规定,我院对2022年下半年参加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(笔试)的违规考生进行处理,作出《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》(以下简称违规处理决定)。现将送达违规处理决定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1.本次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以电子送达方式送达。请相关考生于11月22日(电子服务系统开通日)起3日内登录“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电子服务系统”(网址:https://www.hneao.cn/jcwx/Ks/Main/Index),输入报名时留下的身份证号、姓名、手机号码,查看已送达的违规处理决定书。电子送达系统一经开通,违法处理决定即视为送达,电子送达系统开通日期为送达日期。
2.考生对违法处理决定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违法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核。因疫情防控要求,本次考试不接受现场申请复核。考生提交的陈述、申辩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发送至指定邮箱(hnksy@hneao.edu.cn)。逾期未提交或未提交复审申请的,视为该考生作出批准决定。
如果您对以上信息有任何疑问,请拨打咨询(电话号码:0731-88090301)。
湖南省教育厅
2022年11月22日